专家武术与舞蹈有密切关系论原始社会的武

武术是我国人民群众防身自卫和锻炼身体的一种手段,具有悠久的历史。溯其源,可以说从原始社会人们就产生了这种意识。本文就这一问题进行探讨。

我国古代有“国之大事,在祀与戎”之说(《左传成公十三年》)。即是我国古代社会中国家最重要的事情是祭祀和军事,这是指进入阶级社会以后建立国家的时代。在未建立国家的原始社会中,人们生活中的大事是否也是“祀与戎”?应当说最初只有戎,其后才是“祀与戎”。

目前对我国原始社会的了解,是通过三方面的资料:即古书中记载的有关传说;考古发掘资料;对少数民族调查的有关材料。古书中有关记载称为传说时代,如有巢氏、燧人氏、伏義氏、神农氏、炎帝、黄帝、尧、舜、禹等这些人物所处的时代。考古学上将原始社会分为旧石器、新石器两个大阶段。从时间上来说,距今约三百万年至一万年左右为旧石器时代,距今八、九千年至四千年左右为新石器时代。

原始社会的最初阶段,人们为其自身的生存,只会利用大自然各种有利于生存的条件。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入们从解决衣、食、住、行各种活动中积累了愈来愈多的实践经验,于是在思想上产生各种认识事物的意识。有的意识随着客观条件的改变而变化,有的则形成一种社会观念而一直支配着人们的某些行为。我国原始社会的情况,在古书中也有所记载,如“上古之世,人民少而禽兽众,人民不胜禽兽虫蛇”。“古者丈夫不耕,草木之实足食也;妇人不织,禽兽之皮足衣也”(《韩非子五蠹》)。说明衣、食皆取之于禽兽草木。又有“古者禽兽多而人少,于是民巢居以避之”(《庄子盗拓》)。又“上古穴居而野处,后世圣人易之以宫室,上栋下宇,以待风雨”(《易系辞》)。所谓“巢居”、“穴居”就是住在树上和洞穴中。这里所说的就是原始社会前期的情况。

原始农耕和畜牧没有发明以前,人们的衣、食、住、行完全依赖于大自然,衣、食取于禽兽草木,住、行于荒野。这就免不了要受禽兽的伤害和威胁。为了生存而产生了最早的意识就是要向禽兽作斗争。在人民少而禽兽众的自然环境中,不管是采集或狩猎,都要与禽兽作进攻和防卫的斗争,故从人类社会一开始,人们就以群体的方式出现。

因为“凡人之性,爪牙不足以自守卫,肌肤不足以扦寒暑,筋骨不足以从利避害,勇敢不足以却猛禁悍。然旦犹裁万物,制禽兽,服狡虫,寒暑(火条)湿弗能害,不唯先有其备,而以群聚耶?群之可聚也,相与利之也,利之出于群也”(《吕氏春秋恃君》)。这说明人本身虽不如禽兽有自卫的爪牙,防寒暑之皮毛,从利避害的筋骨,凶猛骠焊的性情,但能裁万物,制服禽兽虫蛇,寒暑旱湿都不能伤害,就在于有群体,大家相聚一起,同心协力的去斗争。这是禽兽所不能办到的,因为禽兽没有这种意识。这种群体就是原始的氏族。

距今一万年左右以前的旧石器时代,原始社会的人们虽然通过劳动生产的实践,知道要获得生存必须用武力去和禽兽作斗争,但还是一种自发的意识。到了新石器时代,原始社会虽然已发展到由母系氏族向父系氏族过渡和进入父系氏族阶段,有了原始农耕和畜牧业,人口比以前有所增多,但与禽兽的斗争仍然是不可少的。而且狩猎一直是贯通于整个原始社会,仍然是一项不可缺少的生产活动,在很大的程度上,人们仍要依靠狩猎来解决生活资料。

有所不同的是这一阶段人们对自然界有了更多的认识,哪怕是错误的认识,也会产生某些固定的观念。如原始宗教就是这种错误认识的结果。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们对自然界的认识也在深化。尤其是进入父系氏族阶段,人们对自然界许多事物认识更多,还掌握了一些事物的一般规律。如日、月、风、雨,知其出没时令,草木枯荣,禽兽处行等等。同时对一切事物又认为皆有神,是由神来支配。应当说以这种矛盾的观念来认识自然界许多事物,已是一种较大的进步。

我国传说时代中相传发明创造最多的是黄帝时期,尽管有不少的问题目前还没有得到进一步的物证,但有关的传说也并非全是子虚乌有。如炎帝与黄帝战于阪泉之野(今河北涿鹿东南),黄帝与蚩尤战于涿鹿之野。这是原始社会中两次最大的部落战争。炎黄之战时“轩辕乃修德振兵”,“教熊罢貔貅虎”(《史记五帝本纪》)。结果轩辕(即黄帝)三战而败炎帝。蚩允其人相传是“兄弟八十一人,并兽身人语,铜头铁额,食沙石子,造立兵仗刀戟大弩,威振天下”(《史记五帝本纪》《正义》引《龙鱼河图》)。

值得一提的是,黄帝作战的武士都是与野兽有关;蚩尤之“兄弟”也是与兽有关,而且还是些“铜头铁额”。这传说可靠性有多大暂不说,至少透露一个信息:即原始社会中狩猎者都是男子,要去猎获野兽,难免会碰上虎豹犀象这类凶猛的野兽,不练就一身过硬的武艺足难以胜任的,而这些狩猎的氏族成员战时就是上战场的武士。至于蚩尤的“兄弟”八十一人,则就更形象地说明他们是一批具有过硬武功的氏族成员。所以可以说原始社会习武之意识是从狩猎产生,最初是一种出为求生存的模糊意识,到了黄帝时期已经是一自觉的意识,而且还有专门培训练习武功的人。

有学者认为习武与舞蹈有密切关系,是很有道理的。自原始宗教产生后,就有各种崇拜,如对图腾、自然神祗、祖先等的顶礼,就有各种祭祀活动。这些祭祀活动中一项重要的内容就是舞蹈。但我们对当时的舞蹈动作知道甚少,从考古和少数民族保存下来的看,一些主要的动作,大多与禽兽动作有关。如内蒙阴山山脉的狼山岩画、甘肃黑山岩画,这些在时代上虽有先后,但都画有狩猎舞、游牧舞这种似舞又似武。

又如鄂伦春、达斡尔、云南彝族等少数民族,从先人流传下来的舞蹈,大多与狩猎有关,不少是模仿野兽动作,或是猎兽之勇敢动作,故原始的舞蹈与练武是很难区分清楚。这种舞在古代就叫“武舞”。书中有“执干戚舞”。相传舜时三苗不服于舜,禹欲征伐,舜制止说,自己德薄,还要动武是不道德的。于是“修教三年,执干戚舞,有苗乃服”(《韩非子五蠢》)。所谓“执干戚舞”就是武士一手执盾,叫干;一手执斧形兵器,其上插有羽毛,叫戚,择练时要奏乐,如同舞蹈一样。

以上从原始社会的一个角度,介绍了原始社会中习武意识的产生,最初只是为了生存与禽兽作斗争,其后又为了战争而成为武士,成为一自觉的意识,而出现了专门习武的人。后世所说的“国之大事、在祀与戎”在其源上是密不可分,舞武不分。但习武也非生而就会,也是要经过长时间的培训。即使是用木棒、石头或复合工具一一武器打猎,也需要有强健的身体素质和熟习的技能。

人类在经过漫长的原始社会,通过劳动生产的实践,作出了不少牺牲后,才意识到练武的重要性,并且懂得练武并不是一件容易之事,必须从小培养。这方面解放前的少数民族中,一些处于较原始生活民族,给我们保留了可信的资料。如鄂温克族对孩子从五、六岁时起,就要在老人的指导下做各种打猎的游戏,而且要模仿各种禽兽的动作,为培养孩子们的兴趣,这些动作都是用舞蹈的形式来做。直到孩子们成长为青年还要继续培养,甚至结婚时还要求在婚礼上加以表演,有时还要伴以歌唱。其目的就是要将一个人从小就锻炼出一个强壮的身体和勇敢的性格,长大以后才能担负狩猎的任务。从这一方面来看,可以说原始社会中最早的教育也就是从练武开始。这一氏族中的传统教育一直延续到进入阶级社会以后的周代。

(孟世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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