秧歌是中国(主要在北方地区)广泛流传的一种极具群众性和代表性的民间舞蹈的类称,不同地区有不同称谓和风格样式。在民间,对秧歌的称谓分为两种:踩跷表演的称为“高跷秧歌”,不踩跷表演的称为“地秧歌”。
秧歌历史悠久,南宋周密在《武林旧事》中介绍的民间舞队中就有“村田乐”的记载,清代吴锡麟的《新年杂咏抄》中明文记载了现存秧歌与宋代“村田乐”的源流关系。年5月20日,秧歌经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秧歌在中国已有千年的历史,明清之际达到了鼎盛期。t它是中国广泛流传且具有鲜明民族特色的舞蹈形式。这个舞蹈与农业劳动密切相关。由劳动的步法,作为舞蹈步法的基础,在艺术上加工,并且使群众的队舞整齐化,形成了完整的秧歌舞。
秧歌一般以秧歌舞队为主要形态,舞队人数少则十数人,多时达上百人,既有集体舞,也有双人舞、三人舞等多种表演形式,根据角色的需要手持相应的手绢、伞、棒、鼓、钱鞭等道具,在锣鼓、唢呐等吹打乐器的伴奏下尽情舞蹈。
秧歌是中国北方最具代表性的民间舞种之一,既有表演性的,也有自娱性的,自娱娱人,深受老百姓的喜爱。在农村经济快速发展,文化环境随之发生变化的今天,保护和传承工作亟待进行。
而秧歌在今天的北方分别有很多不同种类的表演形式,东北秧歌、山东秧歌、河北秧歌、河南秧歌等等,他们不尽相同,却有极其的相似。
秧歌这一舞蹈活动鲜明地展现了农村百姓的精神风貌和性格特征,是一方地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审美价值和历史价值,对于丰富群众的文化生活、构建和谐社会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
他们不仅丰富了群众文化生活,传承了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具有较高的审美价值和研究价值,也在中国传统文化的发扬光大,走出国门上做出了很大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