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苗族

苗族“竹凭”习俗

苗族“竹凭”习俗是苗族一种古老的以刻竹方式记录结婚礼物数目数量符号的风俗,“竹凭”是苗族最早的刻印竹子记事方式和文字凭据。在古代中部方言苗族的婚嫁习俗中,“竹凭”可称为苗族古老的“结婚证”。《贵州志略》有苗族刻木示信,犹存古风的记载。贞丰苗族婚俗“竹凭”习俗传承历史久远,苗族青年结婚沿用至今。

苗族“竹凭”习俗主要流传于贞丰县者相、珉谷、挽澜镇、龙场等苗族居住地区村寨。

由于苗族没有文字,苗族姑娘结婚时都是舅父在女方家主婚,为了明确结婚的礼物数目,于是就将鸡、鸭的数量,银两、布匹数量,酒、米、肉等礼物数量刻在一根竹子上,从此这些花纹符号代表了苗族男女青年结婚的礼物凭证。“竹凭”苗语称为daof(道)。

苗族青年男女结婚由女方的舅父主婚,作陪人为证婚人。在结婚正酒的头一天晚上,女方家堂屋中摆好两张八仙桌相连的酒菜。请舅父坐上席,押礼先生和代表男方来的人坐右旁,女方作陪人坐左旁,依次坐满。酒过三巡。押礼先生请舅父发话。这时交接礼物程序正式开始,押礼先生将男方家的礼物及金银首饰等摆于桌上,并一一给大家介绍。舅父才将刻好的“竹凭”拿出来,意思是拿来称这些礼物,并唱“竹凭”古歌,唱完后自饮一杯酒,又斟满一杯酒,将“竹凭”递给押礼先生,押礼先生拿着“竹凭”,上看下看,也唱了另一首“竹凭”古歌,同样自饮一杯酒,又斟满一杯酒,再将“竹凭”往下传递。就这样依次相传递给作陪的人看,每人都要唱“竹凭”古歌,再评判舅父刻在“竹凭”上的鸡、鸭、银两及肉、米、酒数量。

苗族“竹凭”习俗源于母系氏族时期的姑表亲习俗,固定的古歌及表现形式,反映了在舅权之下的苗族婚姻状况,刻竹记事的“竹凭”习俗在苗族发展史、民族史、民俗史的研究上具有非常重要的价值。

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特别是近年来,随着大多数苗族青年长期的外出务工或学习,思想观念不断改变,传统的苗族“竹凭”习俗正在逐渐消亡,急需传承与保护。

苗族“竹凭”习俗收录于第五批贵州省非物质文化遗产。

苗族回门舞

苗族回门舞流传于北盘江畔的晴隆县的苗族群体中。这一苗族分支自称为“四印苗”,晴隆县仅有中营镇新红村有分布,该村距县城约90公里,总人口约人。

苗族回门舞是依存于苗族传统婚姻礼俗的民间舞蹈,苗语音为“格尼角抓旮”,主要出现于苗族传统婚嫁场合中。在苗族婚俗中,女儿出嫁后第三天要回到娘家,称为“回门”,届时娘家人就要跳回门舞迎接女儿女婿及其亲友。

苗族回门舞是一种群体性舞蹈,主要表现姑娘“回门”时,娘家人欢迎来客的过程,并在舞蹈中以歌伴舞,体现舞蹈动作内容有以下几个环节:“上酒”“倒酒”“敬酒”“赞赏新娘漂亮的衣裙”“对新郎新娘的祝福”“依依惜别”等。舞蹈以度不断移动旋转和丰富多变的腿脚动作为其主要特征,无音乐伴奏,有一人领唱,其余舞者以歌相和,表演者手执牛角轻盈起舞,以足踏地,节奏感强,形成独特的舞蹈表现形式。

据当地苗族古歌讲述,其祖先一千多年前自江西往西南方向迁徙。“四印苗”族群在苗族女王“司莽司妹”的带领下,一路辗转迁徙来到贵州,一部分人在晴隆定居下来。近三十年来,随着经济发展和对文化的重视,传统舞蹈“苗族回门舞”才渐为外界所知。年,在“多彩贵州”舞蹈大赛黔西南州赛区获原生态组一等奖,给观众留下深刻印象。

“苗族回门舞”是当地苗族人民在长期生产生活和社会历史发展进程中逐步形成的,舞蹈渊源已无从考证。整个舞蹈动作连贯、欢快热烈,节奏感强,每组动作都有特定内涵,是苗族民俗生活情景的再现,是苗族真挚情感的自然流露,再现苗族先民的生活情趣,折射出原始古朴的生活气息。舞蹈内容与舞蹈语汇有机结合,形成独具风格的舞蹈形象,具有较高的历史文化价值,民俗学、民族学价值和艺术学价值。舞蹈表现了苗族同胞团结友爱、热情好客、热爱生活的美好品德,是苗族人民不可或缺的精神活动,对增进民族自信心和推进民族文化传承,教育民众和娱乐民众,有积极正面的影响。

年,苗族回门舞被列入贵州省第五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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