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自建国以来,在民族音乐的收集与研究方

我国自建国以来,在民族音乐的收集与研究方面成果显著,例如民族音乐学理论研究的开展,《中国民族民间音乐集成》的完成等,这些工作无不倾注了我国许多音乐理论界专家们的大量心血,这些成就为我国民族音乐文化的传承和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

但是,由于我国体制分工等原因,负责整理与挖掘民间音乐文化的工作一般由各地文化系统负责,因此,这些宝贵的乡土音乐文化资料及其相关研究更多的是局限于文化系统和学术界中,并没有作为学校音乐教育的教学资源而未能产生其应有的价值。

我们从很多地方的乡土音乐文化传承现状可以看出,民间音乐社团组织在目前仍旧是乡土音乐文化传承的主要力量。但这种传承方式毕竟是自发的、零散的,与现代教育的转型不相适应。

面对着我国很多地方的传统音乐逐渐式微、消亡,国家每年都设立专项资金,调集大量人力、物力来进行收集、保护,但成效显然不尽人意。而对于地方院校音乐专业教育这种有组织、有计划、有目的的音乐教育。

它在乡土音乐文化传承方面有着其他传承方式无可比拟的优势,更有着直接将乡土音乐文化科研成果转化为教学的优势,这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第一,地方院校音乐专业教育拥有直面学生的教师科研队伍。一般来说,地方院校是所在区域的最高学府,地方院校音乐院系有着本区域内专业方向最齐全、专业水平最突出的师资队伍,规模较小的音乐系各类师资一般在三、四十人左右,而规模较大的音乐系其师资规模将近上百人,一般根据专业不同专业方向设有理论教研室、声乐教研室、钢琴教研室、器乐教研室、舞蹈教研室等。

这里聚集了作曲理论、地方院校音乐专业教育中的乡土音乐文化传承研究音乐史、民族音乐学、民族唱法、指挥、各类器乐演奏等学科的教师,在这些教师中,许多具有研究生的学历,具备较好的科研能力。

而这些处于教学一线的教师,由于在工作中直面学生,其科研成果在有意无意中都将影响到自身的教学实践,并对学生产生直接的影响;

第二,地方院校音乐专业教育拥有将乡土音乐文化科研成果直接转化为教学的转化条件与能力。在地方院校音乐专业教育过程中,不仅有着科学、完善的教学规划与课程安排,有着清晰明确的教学目标、完整系统的教学内容,更有着与时俱进的音乐教育观念为指导,高效性、系统性与严谨性是学校音乐教育显著的特点。

在这里,乡土音乐文化的科研成果在转化为教学资源后,会根据不同阶段学生的音乐基础与身心发展规律,将整个教学划分为不同的阶段,在这些不同阶段的学习中,都会有经过专业训练、经验丰富的教师进行组织教学,这样的效果,远非白发性的民间组织所能比拟。

因此,地方院校音乐专业教育在将乡土音乐文化科研成果转化为教学方面,有着最好的条件与不容置疑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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