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舞蹈家协会
参赛单位专业院团、专业艺术院校、部队专业团体、民营艺术团体、个人均可参加。参赛作品作品要求积极弘扬时代精神和民族精神,选材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高度统一。编排有创新意识,剧场效果和艺术水准良好,鼓励富有山东文化特色及现实题材作品参赛(非原创作品和“荷花奖”“文华奖”“泰山文艺奖”中获得一等奖或一等奖以上奖项的作品不在参赛的范围)。
参赛形式参赛舞种为古典舞、民族民间舞、芭蕾舞、现(当)代舞等,分为群舞和单项(单、双、三人舞)两部分进行比赛,单项节目时间限定为5分钟,群舞节目时间限定为7分钟。
奖项设置比赛设置编导奖、表演奖、组织奖,其中编导奖设置一二三等奖,表演奖设置一二三等奖。评委会组成由大赛组委会领导小组聘请有关专家担任本次活动的评审工作。报名方法1.报名表须用正楷填写或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以U盘形式报送并进行初选,择优进入决赛。
2.报名时间:年9月15日至30日。比赛赛制比赛分初审、决赛,初审由山东省舞蹈家协会组织专家以观看作品录像的方式对作品进行集中评审,进入决赛的作品将到济南进行现场比赛,将推荐选拔出的优秀作品代表山东参加中国舞蹈“荷花奖”评奖活动。比赛时间比赛将于年10月在济南举办。
注意事项1.比赛为公益性质,不收取报名费、评选费、参赛费等费用。2.参赛往返交通费、食宿费自理。联系方式联系-、